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法律、法规及有关规定,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,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过程中,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,征求公众意见。
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,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,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。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生态堤路建设工程(20-21涌东)
项目性质:新建
地理位置: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围内。
项目概况:本工程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对综合体20涌东至21涌东堤段进行生态堤及灵新大道南延线共建,提升改扩建生态堤总长约0.786km,道路(含桥梁)总长约0.875km,总用地面积10.33万㎡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堤软基处理、堤身填筑、堤岸结构、园林景观、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、重建二十涌东闸等。
市政道路、桥梁及水闸工程总投资20457.69万元,建设工期14月。堤防软基处理总投资12548.88万元,建设工期9月。景观及堤岸结构工程总投资为4768.37万元,建设工期10个月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工 电话:020-84999864 邮箱:455915704@qq.com
通信地址: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1301房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,由生态环境部制定,详见附件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(1)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。
(2)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。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实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5月31日
附件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